首宗私營龕場申請被拒 「李興記」150份骨灰閣樓搬落地舖了事

資料: 蘋果日報

私營骨灰安置所發牌委員會首度拒絕私營龕場的豁免書及暫免法律責任書申請。位於紅磡曲街45號閣樓的「李興記」,因為不符合建築物規定、無法被信納樓宇安全及消防安全沒明顯危險等,被委員會拒絕所有申請,意味龕場需要立即展開清灰程序,清走舖內約150份骨灰。不過「李興記」的地舖實屬持牌殮葬商名單甲(俗稱「A牌」)處所範圍,可以暫存骨灰,負責人表示「放番骨灰落地舖,辦公室搬上閣樓,冇嘢受影響」。他並暗批食環署好事多磨:「我都冇幫骨灰上碑,點解要當係安置所﹖」

據食環署資料,「李興記」的「A牌」範圍只限紅磡曲街45號地下,換言之沒有登記的閣樓不可存放骨灰。負責人李興表示,「李興記」的商業登記證涵蓋地下及閣樓,他曾以此向食環署申請擴大「A牌」範圍,但遭拒絕,故轉而向骨灰所辦申請豁免書。

「李興記」的閣樓沒有入口,只有私人樓梯連接地舖。屋宇署較早前視察後,發現建築物不符骨灰所辦規定;而單位亦有潛在的樓宇安全及消防安全風險。李先生表示,處所存放約150份骨灰,均是委託公司處理殯葬及火化事宜的先人,強調沒有為骨灰「上碑」,也沒就此收取任何費用,所以當初沒申請牌照,而只是容許繼續存放骨灰的豁免書。他對食環署的決定表示無奈,但只要將已裝進膠盒的一袋袋骨灰放到地舖便可,影響不大。

各界關注骨灰龕法案大聯盟召集人謝世傑相信,全港逾160宗龕場申請中,只有「李興記」同時持有殮葬商牌照,即使被當局拒絕申請,也沒有即時清灰危機;但預期同區約20間樓上或地舖的龕場申請將因為不符地契或規劃用途,陸續被否決申請下,清灰危機會逐步逼近。

有紅磡地區人士表示,當區的申請大多本身是石廠,主要接收獨居長者骨灰,又或私下存放有良好關係顧客的親屬骨灰,「買賣龕位唔係主要業務」;正因如此,估計營運者不打算告訴當局存放了多少骨灰,「如果第日申請(被)拒絕而要清灰,冇人知有幾多灰要清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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